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提升,越來越多人在選購家居產品的時候,會選擇個性化的定制木門。避免是設計的雷同,也避免了裝修時尺寸問題。可是在定制環節有一個步驟則讓消費者和商家都感到犯難,那就是定金問題。
一、因為定金問題產生的糾紛
定制木門時,為了消費者和商家雙方的利益,一般都會交少量的定金。但是,很多消費者對“定金”的概念并不是很清楚,近日,不少消費者產生了如此疑問:定制木門時交了定金,但是最終覺得木門不是自己喜歡的,這個定金能全額退還嗎?
3月底,李女士在準備某木門品牌店定制一套木門,不料,商家要求她在活動當天必須交齊近3800元全部貨款。李女士提出質疑:“國家規定商品定金不能超過總貨款的30%”,雙方一時爭執不下,但李女士又不想錯過這次優惠活動。
面對李女士的投訴,消費者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解釋:根據規定,定金不應超過總貨款的20%,并不是30%,如果超過了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。但是如果商家有明確規定的除外,像李女士是在活動現場參與的優惠活動,商家已經在廣告宣傳單上做出了說明,而且如果簽訂了合同,證明雙方經過協商同意,那么投訴就無效了。
該負責人介紹,消費者在購買家具時,不可輕易下定金。只有在購買某件特定家具或定制家具時,消費者才需要預付定金,而購買批量生產家具的時候,不建議預付定金。如果預付定金的一方違約,定金會被沒收。反之,如果收取定金的商家沒有按合同履行,商家則要雙倍返還定金。
二、消費者應注意定金法律概念
同時,木門消費者還應注意區分定金與訂金的概念。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,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。買家履行合同后,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;若買家不履行合同,無權要求返還定金,商家不履行合同的,應雙倍返還定金。訂金并非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,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,并不具備擔保性質。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,法律一般不作限制。
在購買木門產品的時候,由于數額較大,又不容易退換,所以在出售商品時商家應主動說明定義的意義,而消費者在購買時也應該注意看合同,已經履行合同約定。
編輯201504